澄海社保|这样缴社保可能无效?会影响退休生活,请这几类人群要小心!
发布日期:2024-07-11 浏览次数:319
我国的社保制度是我国人民群众的重要保障和福祉,随着近20年来的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保已成为我们每个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部分参保者可能会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导致无效参保。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社保已缴满15年以上
我国养老保险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那么退休后养老金也就越多。因此,有一部分人为了能够多领退休金,即使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依旧继续缴纳社保。
实际上,如果我们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社保已经交够15年,再继续缴费也不能多领退休金;除非与单位协商并办理延迟退休手续,才能继续缴纳社保。
二、重复缴纳社保,无效
什么是“重复参保”?简单来说,就是同一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参加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做法看似能享受双重保障,但实际上却是无效的。因为社保系统只能识别一个人的唯一参保信息,重复参保的部分将不被认可,也无法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重复参保通常有两种情况
● 跨制度重复参保:同时参加了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
● 制度内重复参保:同种保险在不同地区重复参保。
举个例子
小王一直在广州工作,公司已经为他缴纳了职工社保,但最近小王的父母又在老家汕头给他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那么,小王就属于重复参保。
其实,早在2020年,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提到有序清理重复参保。
三、返聘人员继续缴纳社保:白交钱还可能被罚款
返聘人员是指已经退休并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由于各种原因被原单位或其他单位重新聘用,这种情况是不需要再缴纳社保费用。
如果返聘人员继续缴纳社保费用,那么这部分费用就会被视为无效参保,不会增加养老金或其他福利的金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因此,返聘人员继续缴纳社保不仅是白交钱,还可能被罚款。那么,返聘人员应该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首先,返聘人员要明确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性质,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如果属于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参加社保,并停止领取养老金。如果不属于劳动关系,那么就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明确的合同或协议,说明双方在社保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自己的返聘情况,停止缴纳社保费用。
四、在校实习生
学生在实习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只有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社保,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交不了社保。在校生属于学生身份,利用业余时间实习的,不视为就业。
社保无效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带来严重后果,应该引起广大参保者的高度重视和警惕。为了避免社保无效的情况发生,参保者要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合理规划自己的社保缴纳,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正确地参与和使用社保制度,才能让我们享受到社保的好处,也才能让社保制度更加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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