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德课堂|电商老板收到税务局“收入不一致”短信?别急,坐下来听小德说
发布日期:2025-11-25 浏览次数:24
这几周很多企业收到一条短信,内容如下:【**税务局】 温馨提示:您申报的今年三季度增值税销售收入少于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收入金额。请您进行核实确认,如属申报错误,请及时进行更正,以免征期结束(10月27日)后更正申报产生滞纳金。
据小编了解,这是一条全国范围内的来自税局对企业的提醒,各地区收到的时间略有差异。
【提醒】这绝不是一条普通的提醒短信,而是税务大数据“金税四期”系统发出的一次明确预警。它意味着,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公告,你在电商平台(如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亚马逊、阿里巴巴国际站等)的销售数据已被平台报送,已被税务机关精准掌握,并与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比对,结果就是:对不上!而且是企业少申报了。
企业最关心的就是咱们该怎么办?自然是迅速、准确地完成自查与处理。

破局关键:三步走自查手册
收到短信后,千万不要置之不理,也不要盲目地去更正申报。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开展系统性的自查,找到差异根源。
01、核对数据来源,确认差异金额
1、找出你的申报数据:打开三季度(7-9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查看咱们已申报的销售。我们记为A(非纯电商则需要扣除其他非电商平台收入后记为A)。
2、找出平台汇总数据:
①、登录你运营的所有电商平台的商家后台(特别是你在多个平台开店的情况)。进入“资金管理”、“账单”、“对账中心”或“结算报表”等模块。
②、各平台路径不同,以下是主流平台的路径,供参考:
• 天猫:财务→收支账单→货款收入
• 抖音:抖店→资金→账单管理→涉税报送数据
• 快手:快手小店→资金→货款账单→涉税报送数据
• 京东:商家中心→结算管理→账单下载
• 拼多多:商家后台→账户资金→货款账户→货款明细
• 亚马逊:sellerCental-Reports-Payments-DateRangeReports-Generate
③、筛选出三季度(7月1日-9月30日)的总销售收入(注意:是“下单金额”或“商品售价”,而非扣除平台佣金、推广费后的“结算金额”)。
④、将同一个商事主体在所有平台的数据相加。
3、计算差异:差异金额=B-A。现在,清楚地知道了差距有多大。

02、报送数据差异根源,常见原因一览
为什么B会大于A?问题通常出在以下几个方面:
【常见1】增值税收入确认口径错误
误区:很多企业用打到支付宝或对公账户的“结算款”作为收入申报,且很多是扣除了平台佣金、推广费、手续费等支出之后的。
【常见2】数据提取时间差通过上面收集主流平台报送数据的维度,发现各平台报送选取时间段的方式也存在差异。如淘宝/天猫按消费者取确认收货时间;抖音/快手/拼多多按结算到平台账户时。
【常见3】存在刷单、买单出口(跨境电商)等行为
平台报送是不会剔除刷单部分的数据的,企业会默认这不是企业收入不申报;买单出口,之前多数企业选择了不申报。
【常见4】分拆隐匿收入
以往使用私人账户收款等方式分拆或隐匿收入,导致申报收入低于平台报送数据。
温馨提示:
跨平台业务未合并你可能在淘宝、拼多多、抖音等多个平台开店,但在申报时,只统计了主要平台的数据,遗漏了其他平台(尤其是新开拓的、销量较小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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