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德课堂|企业可以不用缴纳社保的11种情况!!!
发布日期:2025-09-18 浏览次数:5
9月1日起,《劳动争议司法解释2》实施后,对企业的用工风险防范工作要求更高了。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老板,个体户老板,尤其是餐饮类老板,更加感受到经营压力。面对这一变化,不少老板想着通过不签劳动合同、改签《劳务合同》来规避社保缴纳义务,但这种做法其实并不可行。因为即便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只要实际构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然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从当前情况来看,积极为员工缴纳社保才是妥善的解决办法。不过,并非所有员工都需要缴纳社保,以下11类员工就属于可以不缴纳社保的情况:
1、返聘退休人员: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企业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2、实习生:在校学生实习期间,与学校或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实习协议,而非劳动合同,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3、承包商派遣人员: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总包单位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4、停薪留职人员(有争议):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社保系统中无法再次为劳动者参加社保,属于技术上操作问题,与法律义务无关。
5、协保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保留社保关系的人员,新单位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6、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已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兼职单位无需重复缴纳。
7、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缴纳社保,用工单位无需再缴纳。
8、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人员:个体工商户或外包企业业务人员,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9、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如小时工)由个人缴纳社保,企业无需缴纳。
10、灵活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形式工作的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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